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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如何避免四个财税误区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4:56:58 点击量:

初创企业和财税管理没有关系?小微企业就不需要进行专人专职的财税管理?对于中国成千上万的小微企业、成长性企业而言,如何选择财税管理系统、如何与财税机构打交道似乎成为一个玄而又玄的问题。


今年1月,原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宁,创建了易后台,号称要成为千万中小企业的财税后台,提供资金、财税、人事、行政四大模块的企业管理服务。近日,就创业企业如何迈过四个财税大坑的问题,他与创业邦记者做了一些分享。


初创企业要不要财税合规?


关于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认为,小企业最关键的问题是“生存”,而不是“合规”。就小微企业而言,“财税合规”有时候不是“选择”与“不选择”的问题,而更多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每一个初创团队都会经理财务处理上的不合规,这些都是创业过程中不得不迈过的“坎儿”。


如今,新资本市场如此活跃,新三板的存在给了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而这也同样是对他们财税状况的一种挑战。因此,企业的账目有必要朝着更加合规、规范,并且可以接受第三方审核的方向迈进。


姚宁认为,关于公司的设立是有重大瑕疵,新《公司法》已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定。他提醒创业者,注册资本不要过于放大、这样会给创业者带来压力,如果最终公司走到新三板或者是资本市场,所有的认缴税额是要按照政策补齐。当下,很多O2O企业采取不完全纳税的商业模式,很多创业者无法将自己的商业逻辑转换成会计原理。


除此之外,在资金来往方面,小微企业的现金收支管理是相当混乱的。特别是一些从事农业的企业,无论是种植还是收粮,两端的现金收支庞大,却没有发票的控制与管理,从而形成企业难以管理,归其原因是因为造假成本太低。


姚宁认为,小微企业、创业公司的财税合规应该是一个习惯养成的过程,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财税合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


初创企业需要两套账本吗?


“曾经有人认为,两套账是企业的标配。”事实上,两套账会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成长后要上新三板,新的投资人是不会接受这套系统。“巨大的成本将被耗费,包括资金成本,包括咨询费,更重要的是时间成本,”姚宁表示。


第二,两套账无法还原企业的真实状况,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企业做完两套账本后,就混淆在一起了。第三,风险成本,如举报风险。如今国家各个监管机构,从工商、税务、社保各个监管机构系统检查初创企业的风险几乎为零,任何国家税务机关都不会对新兴行业的税务进行检查,但是对传统行业的检查仍然存在,这属于系统性风险。


应对“两套账”的问题,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合二为一”,建立一套账。姚宁表示,希望易后台能够通过一些互联网工具帮助企业将备查台账进行系统化和标准化处理。


买发票是多快好省的大招?


传统上,为了避税,很多小微企业都会有“买发票”的行为。姚宁表示,首先,发票不是唯一合法的税务扣除凭证;第二,发票也不是会计入账的必要凭证;第三,买卖发票会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很有可能,因为一张发票把公司牵扯进了官司。


第四,千万不要碰增值税发票的红线,姚宁解释道,“涉及增值税发票更复杂一些,这里分享一个小心得,如果创业公司不知道增值税这些复杂处理怎么办,一定要记住所有拿到增值税发票交易过程没有第三方出现,这样就肯定没问题,保证你的合同、付款、交货、开票是你和甲方、乙方两家之间建立的关系,这样就没问题。”


税务机关都是不讲道理的?


税务机关都是不讲道理的?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误区,事实上,税务机关会有一些技术处理方法,在和税务机关打交道时,创业者要学会理清楚逻辑,如什么样的金额对什么样的业务。姚宁举了一个非常极端的案例,在审计某公司的账目中居然看到了亲子鉴定费。


在价值、价格的公允上,在初创公司经常会发生的股权交易上,税务机关一般不会纠缠定价。姚宁形容,“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过程。”而税务机关一般会纠缠的时股权申报税金的技术,“如果交易价值高于这个价格走,如果低于走,按照公允价值走。”所谓的公允价值(Fair Value),就是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对于创业者而言,最重要的公允价值的依据是“最近一次,投资人给你的估值。”因此,创业者在做股权调整的时候应该做好规划,“先让投资人进来,再调整股份,税务局很难拿你说事,无论增资还是变股。”


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尤其是在交易定价过程中。姚宁解释,“不能让税务机构认为你的交易行为是为了减税或者避税的目的。”


国家为创业者提供了重要的市场,是创业者最重要的合伙人,“我认为也相对公道,这么大的投入,要你25%的股份,税率是25%。企业所得税就是税后利润25%要给国家。其实相当于创业就剩下75%的股份了,但这个股份国家很公允,只分红不分股。同时如果你所从事的行业是国家鼓励的,国家还可以给你反补,更多的方法反补给你。”


站在这个角度,税务机关应该是国家委托参与收益分配的代理人,创业者首先要承认这样的角色;其次,相信通过多维度、多方位的沟通,相互提高服务水平。


“在北京,北京税务机关要求,分配的专管员要给他负责的企业发一个短信,说你好,我是北京是国税局第几税务所,以后咱们保持联系,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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